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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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评选2018-2019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和优秀学生的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19-10-14 11:00:26阅读次数:

         

    各班级:

   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,学校决定评选表彰2018-2019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和优秀学生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 评选对象

    学生: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,不含2015级已毕业学生、2019级新生、2019年入学的专升本学生;

    二、 评选项目及条件

    (一)先进集体

    1.先进班集体

    1政治思想好。全班学生都能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;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无人受到记过以上处分;

    2学习风气好。全班学生学习勤奋,班风学风优良,课堂出勤率高,课程不及格率低,有课程重修的学生比例不超过10%,全部课程及格学生比例在本学院排名前30%

    3同学关系好。有积极上进、乐于助人、遵纪守法、热爱集体、朝气蓬勃、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,同学间团结友爱、彼此尊重、互相帮助、关系融洽;

    4寝室建设好。积极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,能保持良好的寝室和个人卫生环境,无人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;

    5干部工作好。班级组织机构健全,班干部政治坚定、责任心强、团结协作、以身作则、密切联系同学,工作成绩突出;

    6集体活动好。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,班级经常开展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或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,学生平均体质测试达标率在90%以上。

    2.标兵班集体

    1)在拟推荐的先进班集体中选拔,各方面成绩突出;

    2)班风、学风优良,无人受到纪律处分,各门功课及格率在90%以上;

    3)文明寝室创建有成效,在每周的安全文明检查中无不合格寝室;

    4)班级活动有特色,学生平均体质测试达标率在95%以上;

    5)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和科学研究活动,获奖率高,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;或有集体、个人获省级以上奖励。

    3.文明寝室

    1)根据2018-2019学年每周寝室卫生大检查情况,在每周的评比中被评为优秀寝室的次数不得低于两次;

    2)寝室内部和谐,学风建设突出,并具有一定的寝室文化;

    3)在日常查寝以及学院开展的其他工作中,寝室成员表现积极配合。

    (二)优秀学生

    1.基本条件:

    1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    2)遵守宪法、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,评奖时间范围内未受到纪律处分;

    3)诚实守信,尊敬师长,道德品质优良;

    4)关爱同学,群众基础好,关心集体,集体荣誉感强;

    5)学习刻苦,态度端正,成绩优良;

    6)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身心健康,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。

    2.具体条件:

    1)三好学生:

    ①学习成绩优秀,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20%,无重修课程;

    ②积极进取,在班级起到表率作用。

    2)三好学生标兵:

    ①学习成绩优秀,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10%,无补考课程;

    ②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;

    ③有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,或者有公开发表论文,或者参加创新创业计划项目,或者在校级以上竞赛中获奖。

    3)十佳大学生:

    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达到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;

    ②具有学生干部、科学研究、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、创新创业实践等经历,且表现突出;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:

    Ⅰ、因特殊贡献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;

    Ⅱ、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,且获得省级一等奖、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;

    Ⅲ、有发明专利,或者有被SCISSCICSSCI检索论文,或者有高质量调查报告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纳;

    Ⅳ、有一项突出特长或技能,并有全国或国际的竞赛奖项或认证。

    4)优秀学生干部:

    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,群众基础好,有较高的威信;

    ②工作积极主动,富有开拓精神,工作成绩突出;

    ③学习成绩优良,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50,无重修课程。

    三、 评选指标

    所有学生集体和个人的评优指标总量的核算范围:学生仅包含2016-2018级本科生;

    (一)先进集体评选

    1.标兵班集体:学院共2个指标

     2.先进班集体:学院共4个指标(含标兵班集体数量)

    3.文明寝室:学院本科生寝室数的5%,要以每周安全文明检查的结果为依据择优推荐,不需要寝室成员申请。

    (二)先进个人评选(各班级指标见附件3

    1.三好学生:各学院除一年级以外的学生总人数的5%(约52个指标);

    2.三好学生标兵:每个本科专业推荐1,学院有5个指标,不占三好学生指标(化工学院共有五个专业:高材、环工、化工、应化、化学)

    3.十佳大学生:从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中择优推荐,每个学院可推荐本科生1人;

    4.优秀学生干部: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指标为52个,其中优秀寝室长获奖人数不少于9个,班级安全员获奖人数不少于6个;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指标单列,不得与班级重复提交;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指标单列,不得与学院重复提交。

    原则上任何人不能同时获得本通知的任两项个人荣誉,但被评为“十佳大学生”的学生可以同时获评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。

    四、 材料提交

    1.突出“以学为主,全面发展”的总要求,把学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。

    2.申报标兵班集体和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均须提交纸质版《长江大学先进班集体评优评审表》(附件1),标兵班集体须同时提交电子版事迹材料。事迹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班级概况、制度建设、班风学风、班集体及个人的学习与科技创新等成果、特色活动或典型事迹等方面情况;事迹材料要求:内容真实生动,语言精练,突出特色;字数在2000字左右。

    3.所有优秀学生候选人均须提交纸质版《长江大学优秀学生评优评审表》(附件2),评审表经学校批准盖章后,交学院存入本人档案。

    4.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须提交事迹材料,并做好答辩准备。事迹材料分三部分:

    1)个人简介和主要成绩:简明扼要,表述清晰,300字以内;

    2)主要事迹:富有故事性,语言精简,逻辑清晰,行文顺畅;

    3)个人励志座右铭:语言简洁,富有哲理性,50字左右。

    事迹材料以本学年事迹为主,整体字数控制在1000-1200字范围内。

    6.标兵班集体、十佳大学生等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事迹材料须在学院官网宣传展示,学院须将发布后的网址提交至学生工作处。

    7.各班级应于1021完成评审的各项工作,并将评优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到11栋宿舍楼207办公室。材料要求如下:

    1)附件1纸质材料;

    2)附件2纸质材料,以班级为单位集中上交;

    3)标兵班集体、十佳大学生事迹材料电子版,Word文件,文件命名格式“××评优事迹材料”(参考附件4)发送至1054053147@qq.com

    4)各班级须按时、按要求提交所有材料

    联系人:王 18986667717

    潘慧茹 18772645447

    五、 工作要求

    1.学院成立评审小组,制定评选细则,监督落实评选工作。

    1)标兵班集体、先进班集体、三好学生标兵、十佳大学生均通过答辩形式产生,答辩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;

    2)优秀寝室长、优秀安全员、学生会干部指标单列,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,填写附件2交到11#207办公室,学院统一评选,不占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指标;

    3)优秀学生干部、三好学生具体评比方式由班主任安排,评选过程必须有班主任到场监督,每个班的指标见附件,优秀个人评选结果须在班级公示至少两天;

    所有评选结果须在学院宣传栏和网站公示3天以上,本院师生无异议并经党政联席会讨论批准后,报学生工作处审批。

    2.各班级结合本学院工作重点开展评比工作,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及精神,突出榜样示范引领作用,营造良好的学风建设氛围。

    3.鼓励开展院级评选表彰会、报告会、座谈会等,推广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先进经验、典型做法。

    4.发生安全事故、严重违纪的班级、寝室本年度不能申报先进集体;一学年累计三次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成员不能参评上述各项荣誉。

    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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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910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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